济南营业性演出申报指南
发表时间:2026年10月03日
# 济南营业性演出申报指南
> 区分两类:**纯内地演员演出 → 演出所在区县行政审批局;含外籍/港澳台演员 → 山东省文旅厅审批**
> 前提:举办单位要有**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**;演出场所完成备案、消防合规。
## ✅ 一、申报主体与受理机关
1. **内地营业性演出(无外籍、港澳台演员)**
向**演出举办地所在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**申报(比如市中区演出报市中区审批局),受理后**3个工作日**出审批结果。
2. **涉外/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(含外籍、港、澳、台演员)**
向**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**申报,**至少演出前20日提交材料**;主办单位需要满足:有2年以上办演出经历、近2年无违规记录,仅限演出经纪机构/文艺表演团体主办。
省文旅厅窗口: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(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),咨询0531-82083160。
> 线上统一入口:**山东政务服务网 / 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**,搜索“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”,可线上填报上传材料,也可窗口现场提交、邮寄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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